非本地學生的簽證事宜
赴港學習前準備
1. 申請學生簽證
接受宏恩基督教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後,請確保你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件,以備在香港學習。以下是有關申請學生簽證和抵達香港的信息。
大部分非本地學生必須取得學生簽證(以及入境許可如學生來自中國大陸,澳門和台灣)才能在香港學習。如果你在學習期間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,則無需申請學生簽證/入境許可:
審批學生簽證約需時6至8 星期。我們建議你在接受錄取通知後,立即申請學生簽證。以下是遞交完整簽證申請文件後,學生簽證獲審批大約時間:
學生遞交完整簽證申請月份: | 預計將從香港入境事務處領取學生簽證月份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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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 / 4月 | 6月 |
5月 | 7月 |
6月 | 8月中旬 |
7月 | 8月下旬 |
收到宏恩基督教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後,你將同時收到有關如何申請學生簽證/入境許可的指引。你必須儘早提交申請,以確保你能夠及時獲得學生簽證/入境許可,以便在宏恩基督教學院開始學習。收到你完整的申請文件後,本校會為獲錄取入學的全日制新生提供個人簽證擔保,並協助將其申請遞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審批,在收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批准及簽證標籤後,我們會將簽證標籤郵寄至你申請文件中所記錄的地址。
2. 進入香港後的簽證標籤
抵達香港後,你會收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登岸單 (landing slip)。這是一份重要文件,你必須在整個學習期間保留這重要文件。你需於學院開學禮當天或學院註冊日向學院提交landing slip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