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要求
- 所有學生必須滿足學院規定的畢業要求,方可獲考慮頒授學術資格。
- 學生應參閱相關課程的課程結構,了解畢業要求的詳情。
畢業典禮及領取證書安排
在 GCC 成功完成學業後,學生將在為此目的舉行的學院畢業典禮上獲得畢業證書。
1 . 學生將收到被邀請參加預期畢業儀式的電郵通知
2. 於截止日期前向教務處確認畢業意向。
3. 畢業證書通常會在典禮結束後可供領取。學生需於依照指定時間領取畢業證書。
領取畢業證書時必須出示下列文件:
- 畢業同學的學生證或香港身份證。
- 如畢業同學授權其他人士代為領取畢業證書,授托人必須出示:
- 畢業生的學生證或香港身份證副本(不接受數碼副本);
- 由畢業同學簽署的”授權書”正本;及
- 授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(只供查閱)
畢業同學必須清繳全部學費及其他費用、圖書館罰款等,並已交還全部借用的資訊科技辦公室或圖書館物品。否則,校方將不會發出任何學業證明文件(包括畢業證書)予畢業同學。
畢業證書遺失
僅因以下原因才可以補發畢業證書:
- 證書正本遺失/被竊/毀壞(請提供警方報告正本、經公證的聲明或由宣誓官簽署的聲明。上述文件必須包含姓名、香港身份證號碼及畢業頭銜名稱。)
- 原始憑證損壞(請附上原始憑證。)
- 未在規定期限內領取原證書/補發證書的。(值班人員核實)
- 更改姓名{請附上畢業證書正本、填妥的“更改個人資料”表格及證明文件,例如更改姓名契據、香港身份證或護照。申請人還須提前聯繫登記處進行姓名修改。詳情請致電教務處 5804 4143 或電郵至registry@gratia.edu.hk。
請填寫此《畢業證書補發申請表》。